3月30日,厦门市2024年河(湖)长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现场,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作意见》,并首次聘任了十位“台胞河长”。
此次活动是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拓展“厦门实践”经验的具体举措,旨在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让我市河湖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活动由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市水资源与河务中心、各区河长办、区检察院、区台港澳办等相关单位代表,“台胞河长”代表和部分民间河湖长参加活动。
三方协作首聘“台胞河长”
“很高兴被聘为‘台胞河长’,我希望发挥我的专业所长,助力厦门的河湖保护。”手中拿着聘书,“台胞河长”黄保勋十分激动。
在当日的启动仪式上,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关于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作意见》,10名热心的台胞检察联络员受聘担任民间河长。
来厦工作4年多的黄保勋目前在集美大学海洋信息工程学院任教。住在集美湖畔的他,经常会到湖边走一走。从事半导体专业的他表示,在河湖治理上,将重点关注循环水利用、水清洁、水效率的提升,还将以高校为应用场景,带领学生参与河湖治理。
在厦门本次聘任的十位“台胞河长”中有三位来自集美,除了黄保勋这位集大台湾副教授外,还有一位台商和一位退休台胞获聘。
刚刚出台的《关于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作意见》,对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工作职责、三方支持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台胞以检察联络员和民间河长身份互通,职责互融的机制,同时检察机关、河湖管理部门、台港澳办等多部门通过多方式建立台胞素能共育机制,最大力度支持台胞参与到河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中。
这是以三方协议的模式聘任“台胞河长”的率先尝试,通过把台胞检察联络员纳入河湖治理体系内,鼓励台胞深度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不断壮大我市民间河长队伍力量。
获聘“台胞河长”后,台胞可以依托涉台检察联络室和民间河长志愿者组织,履行检察联络员职责,参与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在河湖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协同开展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来源:厦门日报、两岸新新闻